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药物的有效性可能下降。药品在超过有效期后,其活性成分可能会部分或完全失去作用,导致治疗效果不佳。例如,某些抗生素在过期后失去作用甚至可能增加耐药性风险。
2.药物可能产生有害物质。有些药物在过期后可能会发生化学降解,生成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例如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期后有潜在的肾毒性风险。
3.药物稳定性与存储条件相关。如果药品被长期存放在高温、高湿或阳光直射环境中,即使未过期也可能提前失效,而过期后这种风险更大。一个月的过期时间虽然短,但不能排除外部因素加速了药物变质的可能性。
4.特殊人群风险更高。对于老年人、孕妇或儿童等特殊人群来说,使用过期药物可能带来更严重的不良后果,需格外谨慎。
如果误服过期药物且身体无明显异常反应,可多饮水促进代谢,并注意观察。如果出现不适症状,如恶心、呕吐、头晕或腹痛,应尽快就医并携带药品包装供医生参考。切勿自行判断药品是否仍可继续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