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心脏超声检查主要用于评估胎儿或孕妇的心脏结构和功能。如果孕妇有心脏病史、家族遗传性心脏病史,或者出现了相关症状,如胸痛、呼吸困难等,医生可能会建议进行此检查。
2.对于胎儿心脏超声,通常会在怀孕18到24周之间进行,以准确评估胎儿的心脏发育情况。这项检查可以帮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等潜在问题,有助于及早干预和治疗。
3.孕妇本身若有高血压、糖尿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心脏健康的疾病,心脏超声检查可以用来监测心脏功能,确保孕期安全。
在没有明显风险因素或临床指征的情况下,孕妇一般不需要常规进行心脏超声检查。做出是否进行检查的决定应基于医学专业人员的建议,以确保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