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心力衰竭:妊娠期心力衰竭常见于有既往心脏病史或心功能不全的孕妇。临床表现包括疲劳、呼吸困难、体重迅速增加及下肢水肿。处理上,需要限制钠盐摄入,密切监测体液平衡,并可能需要使用利尿剂、扩血管药物或正性肌力药物。在严重情况下,可能需要住院治疗。
2.心律失常:妊娠期间由于生理性心动过速或基础心律失常加重可导致心律失常的发生。轻度心律失常通常无需治疗,但对于持续性或症状明显的情况,可能需要药物治疗,如β受体阻滞剂。某些情况下,电复律可能是安全有效的选择。
3.血栓栓塞:妊娠期属于静脉血栓形成的高危阶段。症状包括深静脉血栓引起的腿部疼痛和肿胀,或肺栓塞引发的胸痛和呼吸困难。低分子量肝素是预防和治疗的首选药物。
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伴随心脏病的孕妇更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管理包括定期血压监测、适当休息及药物治疗如抗高血压药。严重时需要考虑早期终止妊娠。
在整个妊娠期间,患有心脏病的孕妇应进行严密的产前检查,以便提早识别和处理潜在并发症。这种多学科的结合与协调可以有效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