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初步筛查:在怀孕的第一次产检时,应对所有孕妇进行风险评估。如果有高危因素(如肥胖、家族史、既往妊娠期糖尿病等),可能在第一次产前检查时(通常是在12周之前)进行空腹血糖检查。
2.标准筛查:如果初步评估无异常或高危因素,那么大多数孕妇应在24至28周之间接受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该测试包括测量空腹血糖及服用葡萄糖溶液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水平。
3.高危人群:对于那些具有更高风险的女性,如BMI超过30、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或有多囊卵巢综合征,可能需要在怀孕早期进行更频繁的监测,并在整个孕期密切关注血糖变化。
妊娠期糖尿病可导致母体和胎儿的并发症,因此按时筛查和管理是确保母婴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