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视力检查:这是最基本的检查,用于评估每只眼睛的视力水平。成年人通常需要达到0.8或以上的视力标准。如果某只眼睛的视力低于此标准,并且无法通过矫正得到改善,则可能提示弱视的存在。
2.屈光不正检查:使用检影法或验光仪器测量眼睛的屈光状态,判断是否存在近视、远视或散光等情况。这有助于排除由于屈光不正而导致的视力问题。
3.眼底检查:通过直接和间接眼底镜检查眼底健康状况,以排除视网膜病变、黄斑病变等引起的视力下降。
4.裂隙灯检查:观察角膜、晶状体和玻璃体等前部结构的透明度,排除白内障等疾病。
5.视功能检查:包括立体视觉、对比敏感度测试等,以检测双眼协同工作的能力。
6.眼位检查:通过遮盖试验或其他方法评估眼球位置是否存在异常,如斜视,这也可能是弱视的诱因之一。
若经过上述检查,发现单眼或双眼在没有明显解剖异常的情况下出现视力低下,即可考虑为弱视。成人弱视的治疗难度较大,因此早期发现和干预非常重要。在进行任何眼科检查后,需遵医嘱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