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孕早期(1-12周):如果有高血压病史或其他心血管风险因素,可能需要在孕早期就开始进行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
2.孕中期(13-27周):对于没有高血压病史的孕妇,通常在此期间每4-6周进行一次常规血压检查即可。如果存在风险因素,则可能需要增加动态血压监测的频率。
3.孕晚期(28周及以上):这是妊娠高血压疾患(如妊娠期高血压和先兆子痫)发病的高峰期。通常建议在此期间每2-4周进行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尤其是对那些有高血压病史或高危因素的孕妇而言。
4.特殊情况:对于已经确诊妊娠期高血压或先兆子痫的孕妇,可能需要更频繁地监测,甚至每周一次,以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通过以上安排,可以更好地管理和预测孕期血压问题,确保母婴安全。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适度锻炼、定期产检以及遵医嘱用药也是重要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