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妊娠期高血压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和子痫等,其会导致孕妇出现高血压、蛋白尿及其他器官功能损害。大约5%到10%的孕妇会受到此类疾病的影响。
2.子痫前期是一种严重并发症,约发生在3%至8%的妊娠中,可能引起胎盘功能不全,导致胎儿生长受限或低体重出生。催产有助于尽早终止妊娠,从而减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3.妊娠期高血压还可能导致孕妇出现严重并发症,如肝肾功能衰竭、脑出血甚至死亡。研究表明,及时催产可以有效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
4.在胎儿成熟的情况下,通常建议在37周后进行催产,以避免母婴并发症。如果病情恶化,例如出现严重的高血压或胎盘早剥,则可能需要更早的干预。
妊娠期高血压需要仔细管理和监测。一旦确诊,应与专业医疗团队密切合作,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适当的处理方案,以最大程度保障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