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弱视矫正与内斜视的关系
(1)弱视矫正过程中,由于双眼视力差异逐渐缩小,可能会暴露潜在的斜视问题。
(2)如果本身存在一定程度的调节性内斜视,在弱视治疗后,由于注视习惯改变,内斜视现象可能变得更加明显。
2.内斜视处理的常见方法
(1)验光与配镜:通过验光确认是否存在屈光异常,如近视、远视或散光。如果是调节性内斜视,可通过准确的屈光矫正达到缓解效果。
(2)遮盖疗法后调整:弱视矫正多使用遮盖疗法,但长时间单眼遮盖可能导致双眼视功能失衡,需评估遮盖时间及频率,避免加重斜视。
(3)视觉训练:指导进行双眼协作训练,针对融合功能不足的患者进行立体视觉和双眼协调能力的恢复训练,目的是改善双眼同时注视的能力。
(4)手术矫正:对于非调节性或无法通过其他手段缓解的内斜视,可考虑手术,通过调整眼外肌的位置或张力,恢复眼位的平衡状态。
3.特别需要关注的事项
(1)定期随访观察:弱视矫正后,至少每3-6个月复查一次,监测内斜视的变化,并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2)全方位评估:不仅要关注斜视角度,还需综合评估双眼视功能情况,包括融像能力和立体视觉的恢复程度。
(3)遵循个体化原则:不同年龄阶段和病情特点的患者对治疗的反应不同,应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如果弱视矫正后发生内斜视,及时处理十分关键,以免影响双眼视功能的进一步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