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1.根据烧伤深度,可分为三大类:
Ⅰ度烧伤:仅损伤表皮层,表现为局部红肿、疼痛,但没有水疱形成,组织修复较迅速,一般不会留下瘢痕。
Ⅱ度烧伤:分为浅Ⅱ度和深Ⅱ度。浅Ⅱ度伤及真皮浅层,伴随明显的水疱、剧烈疼痛,愈合后可能有暂时性色素沉着;深Ⅱ度则涉及真皮深层,创面较干燥,可遗留瘢痕。
Ⅲ度烧伤:全层皮肤坏死,甚至波及皮下组织、肌肉或骨骼。创面无痛感、颜色蜡白或焦黑,极易导致感染和其他并发症。
2.判断烧伤面积常使用“九分法”估算:
成人身体按比例划分,头颈部占9%,双上肢各占9%,双下肢各占18%,躯干前后各占18%,会阴部约占1%。
儿童的比例因头部占比相对较大而有所不同。
3.当烧伤面积超过一定范围,会被定义为大面积烧伤:
成人总烧伤面积>30%或儿童>20%,即为大面积烧伤。若其中包括Ⅲ度烧伤面积>10%,属于特重烧伤。
大面积烧伤不仅对局部组织造成破坏,还可能引发休克、脓毒症、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全身反应。
4.烧伤严重程度还需根据患者的基础健康状况、治疗时机和环境条件评估。如果患者为老年人或婴幼儿,即使烧伤面积不广,危险性仍会显著增加。
及时就医、清创处理以及抗感染治疗是挽救生命和减少并发症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