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尧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孕妇进行糖尿病筛查是必要且安全的常规产检项目,主要目的是早期发现妊娠期糖尿病,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筛查内容包括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通过空腹及服糖后多个时间点血糖值评估糖代谢状态。以下从适应人群、检查方法、注意事项和风险控制四个方面详细说明。
所有孕妇均建议在孕24至28周进行筛查,因为此阶段胎盘分泌的激素对胰岛素抵抗作用最强。高危人群需提前筛查,包括:年龄超过35岁、孕前体重指数大于24、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曾分娩巨大儿、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这些人群应在首次产检时即评估血糖,若正常则于孕24至28周重复筛查。
筛查采用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受检者需禁食8至12小时,次日清晨空腹抽取静脉血测定血糖值。随后将75克葡萄糖溶于300毫升温水,5分钟内饮完。从饮糖水第一口开始计时,分别于1小时和2小时后再次抽血。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毫摩尔每升,1小时血糖大于等于10.0毫摩尔每升,2小时血糖大于等于8.5毫摩尔每升,满足任意一项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检查前3天应保持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克,避免刻意限制主食。检查前8至12小时完全禁食,可少量饮水但不超过200毫升。检查期间需静坐休息,避免剧烈活动或情绪波动,因为运动可能导致血糖异常降低。若出现低血糖症状如头晕、心悸、出汗,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部分孕妇可能在服糖后出现恶心、呕吐,若呕吐发生在服糖后30分钟内,需择日重新检查。
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需立即开始医学营养治疗,目标是将空腹血糖控制在3.3至5.3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血糖控制在4.4至6.7毫摩尔每升。治疗包括:每日总热量按孕前体重指数计算,超重者限制为每公斤体重25至30千卡;碳水化合物占比45%至50%,蛋白质15%至20%,脂肪25%至30%;采用少量多餐,每日分5至6次进食;同时进行每周至少150分钟的中等强度运动,如步行。若血糖控制不达标,需使用胰岛素治疗,口服降糖药在孕期安全性证据不足,不推荐使用。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使用的葡萄糖剂量在标准范围内,对胎儿无已知不良影响。采血过程使用一次性针具,感染风险极低。妊娠期糖尿病若未及时诊断,可能增加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早产、子痫前期等风险,而规范筛查可显著降低这些并发症发生率。研究数据显示,接受筛查并干预的孕妇,巨大儿发生率从15%降至5%以下。
孕妇进行糖尿病筛查是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措施,整个过程安全且操作规范。检查结果若正常,需继续维持健康饮食和适度运动;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应及时接受专业营养指导和医疗管理。血糖控制良好者,妊娠结局与正常孕妇无显著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