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远视:远视患者特别是儿童,可能伴随调节能力较强的情况,导致屈光度数测量不准确。通过散瞳可以放松睫状肌,更准确地评估远视程度。一般建议每6-12个月复查一次,以便及时调整矫正措施。
2.斜视:斜视可能与屈光异常有关,例如调节性内斜视需要通过散瞳了解真实的远视度数,并判断是否需要配镜干预。对于正在矫正治疗的斜视患者,通常建议每半年至一年散瞳复查一次。
3.弱视:弱视患者的治疗依赖于准确的屈光矫正,散瞳检查能够帮助评估是否需要调整眼镜处方或治疗方案。尤其是5-8岁这一关键治疗期,可能需要更频繁的检查,每3-6个月散瞳一次。
不同年龄阶段对散瞳频率有不同的需求。例如,婴幼儿由于发育迅速,屈光状态变化较快,需要更密切随访,而成年患者的眼部情况相对稳定,散瞳频率可以适当延长。与此同时,若出现新的症状或视力明显下降,应尽快就医,无论距离上次散瞳时间多久。
散瞳后可能引起一过性畏光和近距离视物模糊,持续时间因所用药物种类而异,一般为数小时至几天。在进行散瞳检查前,宜通过专科医生详细评估,避免因频繁散瞳引起不必要的不适或影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