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海红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儿科
1.婴幼儿阶段(1至3岁):每天2次,每次5毫升。这个年龄段的儿童体重较轻,药物剂量需要适当减少,以避免过度。
2.学龄前儿童(4至6岁):每天2次,每次5至10毫升。随着年龄增长,儿童对药物的耐受性增强,可以逐渐增加剂量。
3.学龄儿童(7至12岁):每天2至3次,每次10毫升。此时孩子身体接近成人,对药物的需求量更大,常规剂量足以满足治疗需求。
使用蓝芩口服液时需注意观察儿童的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或症状未见改善,应及时咨询专业医生。存放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并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以确保药物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