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迟斌主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科
1.对于慢性肝炎患者,通常建议连续服用4至6周,以观察疗效。如果需要根据病情调整疗程,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在症状改善后,为防止复发或巩固治疗效果,可能会建议继续服用维持量。这一阶段的用药时间取决于患者的病情稳定情况及医嘱。
3.如果用于其他肝功能异常或相关疾病,服用时长同样需依据专业建议,并结合病情变化进行调整。
长期服用需警惕药物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比如电解质紊乱或高血压。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定期监测肝功能和电解质水平是必要的,同时注意饮食调节和生活习惯改善,以支持药物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