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一般推荐使用4周作为初始疗程。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患者可以观察到症状的改善。
2.如果症状持续存在或缓解不明显,可以将疗程延长至8周,以期获得更好的疗效。
3.个体差异较大,一些患者可能需要更短或更长的疗程,具体应遵循专业医师的建议。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身体反应,如出现任何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同时,不宜自行长期大量服用,以免产生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