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海红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儿科
1.诊断和初始处理:
首先评估患儿的临床表现,如极度口渴、哭泣无泪、皮肤弹性差、眼窝凹陷、尿量减少或无尿等。
严重脱水患者通常会出现休克症状,包括心动过速、血压下降、末梢冷而苍白等。
2.补液的基本原则:
初期应快速静脉输注生理盐水(0.9%氯化钠溶液)或乳酸林格液,以迅速恢复血容量,稳定循环系统。
一般推荐在最初的30-60分钟内给予20毫升/公斤体重的等渗晶体液。如果没有明显改善,可重复此剂量。
3.补充维持量和计算:
在初步复苏后,根据患儿的体重和脱水程度,计算24小时所需总液量。通常包括前24小时的基础需要量、脱水的补充量以及正在进行的损失。
基础需要量:第一个10公斤体重,每公斤100毫升;第二个10公斤体重,每公斤50毫升;其余每公斤20毫升。
脱水补充量:根据临床评估,轻度脱水考虑50毫升/公斤,中度脱水考虑80毫升/公斤,重度脱水考虑100毫升/公斤。
正常情况下,脱水补液应在48小时内完成,前8小时给予半量补充液,后16小时给予剩余半量。
4.电解质平衡:
持续监测患儿的电解质水平(钠、钾、氯等),特别注意是否有低钾或高钾血症,并适当调整补液成分。
对于低钾血症者,补充含钾液体如氯化钾溶液,但需谨慎,通常不超过3毫克/公斤/小时。
5.监测和随访:
定时监测患儿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血压、呼吸频率及尿量,确保液体复苏有效。
注意观察有无液体过量的迹象,如肺部湿啰音、下肢水肿等,需要及时调整补液速度。
小儿重度脱水处理需密切监控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补液准确合理,从而保证患儿的安全与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