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以下是孕期中的产检顺序:
1.怀孕早期:建档检查。这是第一次产检,通常在怀孕6-10周之间进行。检查包括身体检查、病史询问、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乙肝两对半、梅毒抗体、HIV、风疹病毒抗体等。
2.怀孕11-14周:第一次筛查。通过B超、血液检查等方式,评估胎儿是否患有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或器官畸形。
3.怀孕16-20周:第二次筛查。检查胎儿发育情况、羊水量、胎盘位置、脐带血流、心脏结构、脑部结构等。
4.怀孕22-24周:糖耐量检查。检查孕妇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
5.怀孕24-28周:第三次筛查。检查胎儿生长情况、羊水量、胎盘位置等。
6.怀孕28-30周:产前检查。检查宫颈长度、胎儿位置、胎位,以确定是否存在早产风险。
7.怀孕32-34周:孕晚期检查。检查胎儿大小、发育情况,以及分娩准备情况。
8.怀孕36-38周:预产期检查。检查胎儿发育情况,确定分娩计划。
注意:以上是一般的产检顺序,具体的检查内容和时间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务必向您的医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