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容容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妇科
1.紧急避孕药的设计是用于偶发事件,如避孕失败或无保护性交之后。其主要成分通常为左炔诺孕酮,服用后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预防怀孕。
2.一般来说,每个月最多不应超过一次使用紧急避孕药。因为该药物含有较高剂量的激素,频繁使用可能引起月经紊乱、恶心、头痛和其他不适症状。
3.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紧急避孕药的使用规范可能略有不同,但普遍的不建议频繁服用。如果需要反复使用,应考虑更为可靠和持久的常规避孕方法,例如长期避孕药、宫内节育器等。
紧急避孕药并不适合作为日常避孕措施的替代品,在使用上应注意其对身体的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