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华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理精神科
1.成人使用:
初始剂量一般为每天500-1000毫克,分2-3次服用。
根据治疗需求,每周可增加剂量250-500毫克,直至达到理想的控制效果。
通常有效剂量范围为每天1000-2000毫克,但不建议超过每天2500毫克。
2.儿童使用:
起始剂量为每日10-15毫克每公斤体重,分次服用。
每周可增加5-10毫克每公斤体重,直到达到最佳疗效。
通常维持剂量为20-30毫克每公斤体重,极少情况下可调整到40毫克每公斤体重,但需严格监测血药浓度和潜在副作用。
3.老年人及肝功能异常者:
由于代谢能力下降,起始剂量一般较低,需个体化调控。
推荐从每日500毫克开始,并在密切观察下逐渐调整剂量。
4.特殊情况:
癫痫患者通常采用分次服药以保持稳定血药浓度。
治疗躁郁症时,剂量可能与癫痫治疗略有不同,应根据医生指导调整。
服用过程中应该注意定期监测肝功能、血药浓度以及全血细胞计数。避免自行增减药物剂量或擅自停药,以免引发不良反应或病情加重。如果出现恶心、呕吐、嗜睡、腹痛等明显不适,应及时就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