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一般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在筛查时,首先测量空腹血糖,然后饮用一定量的葡萄糖溶液,在1小时和2小时后再分别测量血糖水平。
2.如果空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5.1mmol/L,1小时血糖值达到或超过10.0mmol/L,或2小时血糖值达到或超过8.5mmol/L,则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3.早期筛查:对于存在早期糖尿病风险因素的孕妇,如肥胖、家族史、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等,可能在孕早期就进行筛查。若结果正常,则应在24至28周再次筛查。
通过定期筛查,可以有效管理血糖水平,从而减少与妊娠期糖尿病相关的并发症风险,包括巨大儿、剖宫产率增加及妊娠高血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