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起始剂量通常为每次口服100毫克,每日两次。
2.如果血压控制不佳,每隔2-3天可以增加剂量,每次增加100毫克,总剂量可逐步增加至每日1200-2400毫克,分2-3次服用。
3.在静脉注射的情况下,初始剂量通常为20毫克,随后根据需要每10分钟追加40-80毫克,直到达到目标血压或总剂量达到300毫克。
4.长期维持治疗时,剂量应尽可能调至最低有效剂量,以减少对母体和胎儿的潜在影响。
对于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密切监测血压和胎儿健康状况是十分重要的,医师会根据个体差异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