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病人在创伤后24小时内的补液原则是什么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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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病情分析:烧伤病人在创伤后24小时内的补液原则包括迅速恢复体液平衡、维持血液循环和防止休克。初期补液是治疗严重烧伤的重要环节,需根据烧伤面积、患者体重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1.补液量:通常采用Parkland公式,即每千克体重乘以4毫升,然后再乘以烧伤面积(百分比)。此公式用于计算前24小时所需的晶体液总量。举例来说,一个70公斤体重且烧伤面积为50%的患者,需要4x70x50=14000毫升的液体。

2.时间分配:在初始补液中,建议将计算出的液体总量在前8小时内输注一半,在接下来的16小时内输注剩余的一半。这可以帮助稳定血液循环,防止休克发生。

3.液体类型:主要采用晶体液如乳酸林格氏液,以补充失去的体液。胶体液如白蛋白可能在后期补液中使用,但一般不推荐在最初24小时内使用。

4.监测与调整:密切监测病人的尿量、血压和心率,以评估补液效果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尿量应保持在每小时0.5到1毫升每公斤体重之间,为补液充分的指示。

烧伤病人创伤后的补液原则需要考虑液体的量、时间、类型和患者的生理反应,以确保有效恢复体液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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