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海红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儿科
1.宝乐安的主要成分通常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即扑热息痛),此类药物在婴幼儿中的使用需要严格按照体重来计算剂量。
2.对于五个月大的婴儿,常见的标准是根据体重每公斤10到15毫克,每4至6小时服用一次,但一天不应超过4次。
3.假设一个五个月大的婴儿体重大约为5到7公斤,那么单次给药剂量大约为50到105毫克。
务必注意,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参考用量,具体情况可能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必须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使用药物时,还需注意观察婴儿的反应,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及时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