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孕期高血压分为妊娠期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子痫前期等不同类型。每种类型对母婴的影响和管理策略有所不同。
2.妊娠期高血压是指首次发生在孕20周之后,且在产后12周内消失的高血压。这种情况下,如果血压控制良好,没有出现子痫前期等严重并发症,可以尝试继续妊娠至足月。
3.慢性高血压是指在怀孕前或孕20周之前已存在的高血压,这种类型的高血压需要在整个孕期中进行更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4.子痫前期是一种较严重的孕期高血压状态,伴有蛋白尿和器官功能损害。此时,如母婴健康受到威胁,常需提前终止妊娠以保护双方的生命安全。
孕期高血压的管理需个体化,定期产检和血压监测非常重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通过适当的药物治疗和生活方式调整,大多数患者能够顺利度过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