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散瞳的主要作用是使睫状肌放松,从而减少调节对验光结果的影响。对于儿童或青少年,由于调节能力较强,容易出现假性近视或调节异常,因此常需要散瞳来获取准确的屈光度。但成年人调节能力相对较弱,一般情况下通过常规验光即可得出可靠的结果,无需散瞳。
2.高度近视患者由于眼轴明显拉长,可能存在晶状体调节作用较小的特点,因此多数情况下可以直接进行验光。如果存在视力波动、难以获得明确视力矫正结果或怀疑屈光状态异常(如高度散光、屈光参差等),医生可能会建议散瞳以排除其他问题。
3.高度近视人群患病风险较高,如视网膜裂孔、黄斑病变、后巩膜葡萄肿等眼底疾病,这些往往需要通过散瞳进行详细眼底检查。对于有症状(如视物变形、暗影遮挡)、随访检查或初次验光的高度近视者,散瞳检查可能是必要的。
是否需要散瞳检查应根据个人情况由专业眼科医生判断,尤其是高度近视患者,应重视眼底健康的定期检查,防治相关并发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