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恒高主任医师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消化内科
操作前需核对医嘱,确认灌肠目的(如清洁肠道、给药或缓解便秘)。准备灌肠溶液,常用生理盐水(温度37-40℃)或肥皂水(浓度0.1%-0.2%),剂量成人约500-1000毫升,儿童根据体重减少至200-500毫升。检查灌肠装置,包括灌肠袋、肛管(成人型号22-26号,儿童10-18号)、润滑剂(如石蜡油)、弯盘及卫生纸。操作者需规范洗手、佩戴手套,并在治疗盘上铺无菌巾。
患者通常采用左侧卧位,双膝屈曲,臀部靠近床沿,以利用重力使溶液流入结肠。若为慢性便秘或需保留灌肠,可调整为膝胸卧位。操作时注意保护隐私,用屏风遮挡,并垫中单于臀下防止污染。
润滑肛管前端约10-15厘米,操作者一手持肛管,另一手分开臀部暴露肛门。嘱患者深呼吸以放松腹部,将肛管轻柔插入直肠。成人插入深度约7-10厘米,儿童4-7厘米,方向先朝脐部再转向骶部。插入时注意有无阻力,若遇抵抗感不可强行推进,需调整角度或暂停。确认肛管位置后,将灌肠袋悬挂于床沿上方约45-60厘米处(高度根据患者耐受调整)。
打开调节夹,使溶液以低速流入,流速控制在每分钟100-200毫升。操作中密切观察患者反应,若出现腹痛、面色苍白或冷汗,需立即减慢流速或暂停。保留灌肠时(如药物灌肠),溶液需缓慢滴注并嘱患者屏气,保留时间约10-20分钟;清洁灌肠则持续至排出液澄清,通常需重复2-3次,每次间隔5-10分钟。
灌肠结束后,夹闭肛管,用卫生纸包裹肛管轻轻拔出,避免带出残留溶液。嘱患者平卧,尽量保留灌肠液5-10分钟(清洁灌肠可缩短至3-5分钟)。拔管后需清洁肛周皮肤,并记录溶液量、排出物性状及患者反应。
灌肠后30分钟内注意患者排便情况,记录大便颜色、量及性状。若出现持续性腹痛、血便或虚脱,需立即报告医生。对于老年或体弱者,灌肠后需监测生命体征,防止低血压或电解质紊乱。灌肠术作为临床常用操作,需严格遵循无菌原则并评估患者耐受性。操作前后应核对患者信息,避免因溶液温度过高(超过41℃)或过低(低于37℃)引发肠道痉挛。特殊人群(如孕妇、腹部手术后患者)需调整灌肠压力与深度,必要时改用低压灌肠。掌握上述步骤可有效降低并发症风险,确保操作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