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尧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孕妇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妊娠24至28周进行,筛查目的为早期诊断妊娠期糖尿病以降低母婴风险。筛查方法包括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需空腹检测。筛查前需注意饮食和禁食要求,筛查后根据结果进行管理。高危孕妇可能需提前筛查,如孕早期即行血糖检测。
标准筛查窗口为妊娠24至28周,此阶段胎盘分泌的激素易导致胰岛素抵抗,血糖升高风险增加。对于存在高危因素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或年龄超过35岁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时即进行空腹血糖检测,若正常则于24至28周重复筛查。若孕妇出现多饮、多尿、体重异常增长等高血糖症状,需立即检查,不受孕周限制。
临床常用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操作流程为:孕妇需禁食8至14小时,于清晨抽取空腹静脉血检测血糖;随后在5分钟内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300毫升;之后分别于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再次抽血检测血糖。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毫摩尔每升,服糖后1小时血糖大于等于10.0毫摩尔每升,服糖后2小时血糖大于等于8.5毫摩尔每升,满足任一数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部分医院可能采用两步法,先进行50克葡萄糖负荷试验,若阳性再行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但75克试验为国际通用标准。
孕妇需在筛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低于150克,避免刻意减少主食或过量摄入甜食。筛查前晚禁食8至14小时,可少量饮水,但禁止饮用含糖饮料、咖啡或茶。筛查过程中需静坐,避免剧烈活动或情绪波动,以免影响血糖水平。若孕妇有呕吐或腹泻等不适,应告知医生,可能需改期重测。
若筛查结果正常,孕妇需保持健康饮食和适度运动,但仍需警惕后续血糖异常,部分孕妇可能在孕晚期出现迟发性高血糖。若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应立即启动医学营养治疗,由专业营养师制定个体化饮食方案,目标为控制餐后血糖峰值。血糖控制目标为:空腹血糖低于5.3毫摩尔每升,餐后1小时血糖低于7.8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6.7毫摩尔每升。若饮食调整后血糖仍不达标,需使用胰岛素治疗,口服降糖药在妊娠期使用受限。同时需加强胎儿监测,包括超声评估胎儿生长、羊水量及胎心监护。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6至12周应再次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排除持续性糖代谢异常。若结果正常,建议每1至3年复查血糖,因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远期发生2型糖尿病的风险显著升高。哺乳期女性需注意饮食均衡,避免因能量不足导致血糖波动。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是保障母婴安全的关键环节,所有孕妇均需在24至28周完成筛查。高危孕妇应提前监测血糖,确诊后需严格配合治疗,以降低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早产等并发症风险。产后随访不可忽视,长期血糖管理可有效预防远期代谢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