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容容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妇科
1.月经不调:通常建议每日100至200毫克,分次服用,并在月经周期的后半段(通常是第16至25天)使用。
2.经前综合症:一般建议每日100至300毫克,从月经周期的第12至26天连续服用。
3.更年期症状:可能需要更高剂量,通常在每日200至400毫克之间,具体方法应由医师根据病情调整。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剂量调整。准确的用药方案应咨询医疗专业人员。在服用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不适,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