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起始剂量:常规推荐使用短效胰岛素,起始剂量为0.1单位/千克体重,通过静脉推注给药。这一剂量可以迅速降低血糖,并使酮体生成减少。
2.持续输注:在初始推注后,应开始持续的静脉滴注,通常每小时给予0.1单位/千克体重的剂量。这有助于维持稳定的血糖下降速度,防止快速降糖引起的并发症。
3.血糖监测与调整:每小时监测血糖水平,根据结果调整胰岛素的输注速率。当血糖下降至200-250毫克/分升时,应将胰岛素剂量减半,并开始补充葡萄糖溶液,以避免低血糖和脑水肿的发生。
4.过渡到皮下胰岛素:当患者的血糖控制稳定、酸碱平衡恢复正常时,可逐渐过渡到皮下注射胰岛素。一般建议在停用静脉胰岛素前2小时进行第一次皮下注射。
5.合并治疗:胰岛素治疗同时需配合液体复苏、电解质纠正和酸碱平衡调整等综合治疗措施。例如,在液体复苏方面,初期推荐使用0.9%氯化钠溶液进行补液,以纠正脱水状态。电解质如钾离子的监测和补充也是重要环节,因胰岛素可导致细胞内移位而引起低钾血症。
注意事项包括严密监测血糖及电解质水平,避免低血糖和电解质紊乱等并发症的发生。治疗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方案,确保安全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