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涛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中医科
1.一般情况下,轻度症状可能需要连续服用1至2周,以帮助改善消化不良、食欲不振等问题。
2.对于较为严重的脾胃虚弱或长期慢性症状,可能需要延长至4至8周的疗程。持续时间应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调整。
3.在服用过程中,应定期评估疗效。如症状无明显改善,需及时咨询专业医生以调整治疗方案。
长期服用药物时,应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如出现不适症状,应暂停使用并就医检查。同时,应结合饮食调节和生活习惯改善,以增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