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近视:近视患者的眼镜度数通常以负数表示(如-2.00D)。一般认为低度近视为-3.00D以下,中度近视为-3.00D至-6.00D之间,高度近视则超过-6.00D。低度近视对日常生活影响较小,而高度近视可能增加视网膜脱离等眼部疾病风险。
2.远视:远视患者的眼镜度数以正数表示(如+2.00D)。远视在儿童中较为多见,随着眼球发育,有些轻度远视可能逐渐减弱。低度远视为+2.00D以下,中度远视为+2.00D至+4.00D之间,高度远视为+4.00D以上。高度远视同样可能引发视觉疲劳及其他眼疾。
3.散光:散光患者的度数无正负之分,以角膜或晶状体表面的弧度差异来定义,常用单位是柱镜度数(如1.00D)。低度散光为1.00D以下,中度散光为1.00D至2.00D之间,高度散光为2.00D以上。高度散光会导致视觉模糊和物体变形感,需要及时矫正。
4.正常调节范围:年轻健康个体,眼睛调节能力使得一定范围内的度数变化不足以影响视力清晰。例如,部分人可具备+0.75D至-0.50D的小幅度屈光误差,但仍能维持不需矫正的正常裸眼视力。
定期进行全面的眼科检查是维持良好视力的重要保障。任何出现视力模糊、头痛或视觉疲劳的情况均需咨询专业医生评估是否存在矫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