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群主任医师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妇产科
1.唐氏筛查的目的在于评估胎儿患有唐氏综合征的风险,通过分析母体血清中的几种特定标志物来实现。这些标志物包括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甲胎蛋白等。
2.检测时间通常安排在孕早期(11-13周)或孕中期(15-20周),这取决于具体选择的筛查类型,如早期唐氏筛查或联合筛查等。
3.不要求空腹的原因是因为这些血清标志物的水平不受近期进食所影响,进食不会改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进行唐氏筛查时,孕妇可以保持正常的日常饮食习惯,不必空腹。在检查当天,可以根据个人习惯决定是否吃早餐,这不会对检测效果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