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华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理精神科
1.成人精神分裂症的初始剂量通常为每天2毫克,分次服用。第二天可增加至每天4毫克,之后根据需要调整,一般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4-8毫克,但不建议超过每日16毫克。
2.老年人或肝肾功能受损的成人患者,起始剂量建议降低至每天0.5毫克,每日2次,根据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每日1-2毫克。
3.儿童和青少年(13岁以上)精神分裂症的建议起始剂量为每天0.5毫克,随后每隔24小时增加0.5-1毫克,目标剂量通常为每天3毫克。对于儿童,不建议超过每日6毫克。
4.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期,初始剂量为每天2毫克,可根据症状调整至每日1-6毫克之间。
5.自闭症患儿(5-17岁)的推荐剂量为每天0.25-0.5毫克起步,根据体重和疗效调整,但最高剂量不应超过每天3毫克。
服用时需严格遵医嘱,不随意增减剂量或停药,应避免饮酒,以防药物相互作用影响疗效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