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孕期糖尿病筛查一般从妊娠24周至28周开始,筛查时间、筛查方式和必要性如下:
糖尿病筛查通常建议在怀孕24到28周之间进行。这一阶段是妊娠糖尿病发病的高峰期,因为胎盘分泌的激素会增加胰岛素抵抗。但对于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女性,如BMI超过25、家族中有糖尿病史或以往妊娠曾发生过妊娠糖尿病,可能需要在第一次产检时就进行早期筛查。
筛查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50克葡萄糖筛查试验:这是妊娠糖尿病的初筛方法。检查者无需空腹,在服用50克葡萄糖溶液后1小时抽血测定。如果结果高于7.8mmol/L,则提示可能存在妊娠糖尿病风险,需要进一步诊断。
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这一检查通常作为确诊手段。检查前需空腹至少8小时,喝下75克葡萄糖溶液后分别测定空腹、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值。如果任意一个指标达到或超过诊断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的发生率约为5%-10%,但可能对母婴健康产生显著影响。未被发现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巨大儿、早产、羊水过多等并发症,甚至增加日后患2型糖尿病的风险。通过筛查能够及时诊断和干预,降低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
在GCT筛查中,如果检测结果低于7.8mmol/L,表明暂时没有妊娠糖尿病的风险;如果在7.8-11.0mmol/L之间,需要进行进一步的OGTT诊断。
在OGTT测试中,以下数值为诊断标准:空腹≥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服糖后2小时≥8.5mmol/L。若至少一项超标,即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筛查不仅有助于发现潜在问题,还可以指导孕妇调整饮食和生活方式。怀孕期间应按时完成产检和必要的筛查,确保母婴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