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海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营养科
1.第一孕期(0-13周):由于早孕反应强烈,此阶段不推荐食用榴莲。榴莲含有较高的糖分和热量,容易加重妊娠反应。榴莲性温热,可能引起体内燥热,不利于胚胎的稳定发育。
2.第二孕期(14-27周):此阶段是相对稳定的时期,可以适量食用榴莲,但须注意控制摄入量。每次食用不可超过100克。榴莲富含维生素C、钾、膳食纤维,对于提升免疫力、预防便秘有一定益处。
3.第三孕期(28周以后):此阶段同样可以适量食用榴莲。榴莲中的营养成分有助于孕妇的能量补充,但需注意避免过量,以防引起血糖升高或体重增长过快。
在怀孕的第二和第三孕期适量食用榴莲较为合适,每次不宜超过1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