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发生率:胎儿心律失常在妊娠中期的发生率约为1%至2%。其中,最常见的是期前收缩,它通常被认为是生理性的。
2.类型:胎儿心律失常包括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缓、房性或室性期前收缩以及更少见的持续性心律失常等。大多数非持续性的期前收缩通常是自限性的。
3.诊断:诊断主要依赖于超声心动图,通过评估胎儿的心跳来确定是否存在节律不齐。若发现异常,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查以排除结构性心脏缺陷或其他潜在问题。
4.影响因素:一些因素如母体咖啡因摄入、吸烟和某些药物可能影响胎儿心律,但绝大多数轻微的不规则心跳并非病理性的。
5.预后:对于大部分胎儿来说,心律不齐是暂时的,并会在出生前或出生后自行消失。只有极少数病例可能发展为更严重的心脏问题。
当遇到胎儿心律不齐的情况,通常建议密切监测和随访,必要时咨询心脏病专家以确保胎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