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心脏相关毒副作用:
*促心律失常效应*:某些抗心律失常药物可能反而引发或加重心律失常。约有5-15%的患者可能会因使用这些药物而出现新的心律失常。
*负性肌力作用*:某些药物可能导致心肌收缩力下降,造成心脏功能减弱,特别是在已有心衰患者中。
2.神经系统毒副作用:
一些药物可能引起头晕、视力模糊、震颤或其他神经系统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在用药初期最为明显。
某些药物可能导致癫痫发作,尤其是在高剂量使用时。
3.消化道毒副作用:
多数抗心律失常药物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占患者的10-20%。
4.过敏及皮肤反应: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这种情况少见,但需要注意监测。
5.代谢和内分泌影响:
有些药物可能干扰甲状腺功能,引起甲状腺机能亢进或低下,尤其是含碘制剂。
在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定期进行心电图和其他必要检查,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医生与患者应共同关注毒副作用,合理管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