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泽江副主任医师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眼眶泪道科
高眼压症是指眼压高于正常范围(通常为10-21毫米汞柱),但尚未出现视神经损伤或视野缺损等青光眼表现的一种状态。这一病症与青光眼不同,属于一种潜在的风险因素,需通过定期监测眼压和视神经健康来管理。核心要点包括:眼压升高的机制、诊断标准、与青光眼的区别、风险因素、治疗原则以及日常注意事项。
眼压由房水生成与排出平衡决定。房水由睫状体产生,经瞳孔流入前房,再通过小梁网排出。当排出通道受阻,如小梁网结构异常或炎症堵塞,房水积聚导致眼压升高。部分病例与房水生成过多有关,但较少见。正常眼压范围是10-21毫米汞柱,高眼压症通常指眼压持续超过21毫米汞柱,但视神经和视野检查正常。
诊断需依赖多次眼压测量,通常使用非接触式眼压计或Goldmann压平眼压计。单次测量超过21毫米汞柱不能直接确诊,需排除测量误差。同时需进行眼底检查、视野检测和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以确认无青光眼性损伤。若眼压超过30毫米汞柱,即使无损伤,也需积极干预,因风险显著增加。
高眼压症仅眼压升高,而青光眼伴随视神经萎缩和视野缺损。约10%的高眼压症患者在5年内可能发展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尤其当存在高危因素时。因此,高眼压症被视为青光眼的“前驱状态”,但并非所有患者都会进展,需个体化评估。
主要风险包括年龄超过40岁、有青光眼家族史、高度近视或远视、糖尿病、高血压、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药物。此外,非洲裔人群和亚洲人群中,高眼压症发生率较高。眼压升高的程度和持续时间也影响风险,眼压每升高1毫米汞柱,青光眼风险增加约10%。
治疗目标不是单纯降低眼压,而是预防青光眼发生。对于眼压轻度升高(21-25毫米汞柱)且无高危因素者,可仅定期观察;若眼压超过25毫米汞柱、有家族史或视神经可能受损,则需使用降眼压药物,如前列腺素类似物(拉坦前列素)、β受体阻滞剂(噻吗洛尔)或碳酸酐酶抑制剂。药物治疗需长期坚持,每3-6个月复查眼压和视野。
避免长时间低头或搬运重物,以防眼压骤升;控制血压和血糖,减少全身影响;避免使用含糖皮质激素的眼药水或鼻喷剂;保持规律作息,避免情绪激动;饮食中可增加富含维生素C和E的食物,如柑橘类水果和坚果,但无需特殊限制。定期眼科检查是关键,建议每年至少检测眼压和眼底。
高眼压症本身不是疾病,但需警惕其发展为青光眼的风险。通过科学监测和必要干预,多数患者可维持正常视功能。避免自行停药或忽视症状,若出现眼痛、视力模糊或虹视,应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