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荣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乳腺外科
1.时间:通常,患者可以在放疗后24小时至48小时内开始淋浴。这是因为此时放射性物质已经不再存在于体表,且皮肤反应通常较轻。
2.皮肤状况:放疗可能引起局部皮肤反应,如红肿、干燥或敏感。建议等待皮肤状态稳定,即不出现明显的不适或损伤时再洗澡。
3.洗澡方式:建议采取温和的淋浴而非泡澡,以避免对治疗区域皮肤施加过多压力或刺激。
4.洗浴用品:使用温和的肥皂和清水,尽量避免使用含有香料或刺激性成分的产品。洗澡时不宜用力揉搓放疗区域的皮肤。
放疗后的皮肤护理十分重要,应根据具体的身体反应调整洗浴方式,并在医生建议下进行合理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