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初次筛查:通常建议孕妇在24至28周时进行糖耐量筛查测试。该测试通过饮用含糖溶液后抽取数次血样以评估身体对葡萄糖的代谢能力。
2.风险因素筛查:如果孕妇有妊娠期糖尿病风险,如肥胖、家族史或以前的妊娠期糖尿病,可能在怀孕早期即进行血糖检测,并根据需要进行更频繁的监测。
3.持续监控:对于已确诊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通常需定期进行血糖水平的自我监测,并在医疗团队指导下调整饮食和运动方案。
4.产后随访:分娩后,曾患妊娠期糖尿病的女性应在产后6至12周再次进行糖耐量测试,以确保血糖水平恢复正常,并定期进行长期监测以预防2型糖尿病。
孕期血糖检测不应仅限于一次,需要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风险因素进行多次评估和监测。保持与产科医生的沟通,遵循专业医疗建议,确保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