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眼科
1、最佳矫正视力:经过治疗后,患眼的最佳矫正视力(即通过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或隐形眼镜达到的视力)应达到正常水平,通常为0.8以上。
2、双眼视功能恢复:不仅需要单眼视力达标,还需确保双眼能够协同工作,具有正常的双眼视功能,包括立体视觉和融合功能。
3、屈光状态稳定:在治疗过程中及结束后,患者的屈光状态应保持稳定,没有显著变化,避免再次出现高度远视或其他屈光不正影响视力。
4、眼位正常:眼睛的位置应处于正常范围内,没有斜视或者其他眼位异常的问题,这通常是通过眼科检查确认的。
5、随访观察:在治疗结束后的随访观察中,视力和眼部健康状况保持良好,没有复发的迹象。
这些标准需要通过专业眼科医生的详细检查和评估来确定,并在治疗和随访过程中进行严格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