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1.诊断与监测:
通过影像学检查如超声、磁共振成像(MRI)进行筛查。X线检查应避免使用,但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防护措施。
病理学确认是必需的,通常通过细针穿刺或核心针活检获取组织样本。
2.外科手术:
手术是妊娠期乳腺癌的主要治疗方式,通常选择保留乳房的手术或全乳切除术。
手术时间应根据妊娠阶段进行调整,通常在妊娠中期较为安全。
3.化学治疗:
在妊娠早期(前三个月),化疗对胎儿的影响较大,因此一般建议避开这一时期。
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第四至九个月),某些化疗药物如阿霉素、环磷酰胺等被认为是相对安全的,但仍需谨慎使用,并密切监测胎儿状况。
4.放射治疗:
因为放射治疗对胎儿有潜在风险,通常避免在妊娠期进行。可考虑在产后进行放射治疗。
5.内分泌治疗:
内分泌治疗如他莫昔芬对胎儿有不良影响,因此不推荐在妊娠期使用。
6.哺乳期处理:
在哺乳期,如果需要进行化疗或放疗,建议暂停哺乳以避免药物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
如果疾病需要手术治疗,手术后是否继续哺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评估。
7.多学科协作:
治疗过程中需要肿瘤科、妇产科、新生儿科等多学科团队合作,以保障母子双方的安全。
治疗方案应根据妊娠阶段、肿瘤特点及母体健康状况制定。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始终密切监测母亲和胎儿的状态,加强医患沟通,以做出最适当的治疗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