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妊娠期高血压:通常在怀孕20周后出现,没有蛋白尿及其他器官功能障碍。只表现为收缩压高于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高于90毫米汞柱。
2.慢性高血压:在怀孕之前已经存在的高血压或怀孕20周前就被诊断为高血压。如果持续至妊娠后期,可能会加重并影响妊娠。
3.先兆子痫:是一种复杂的妊娠期疾病,通常出现在妊娠20周后,表现为高血压伴随蛋白尿。严重者可能引发一系列器官损害,包括肝、肾、脑等。它的发生机制尚未完全明确,但认为与胎盘因素、免疫系统、遗传因素等有关。
4.子痫:是先兆子痫的进一步发展,表现为高血压合并抽搐,是一种危及生命的急症,需要立即处理。
一般来说,孕期血压升高需要密切监测,因为可能影响母体和胎儿的健康。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不仅会增加孕妇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还可能导致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甚至早产。定期产前检查对及时识别和管理血压问题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