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赟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1.空腹血糖检查:
该检查要求患者在采血前禁食至少8小时,水除外。
正常空腹血糖水平应低于6.1mmol/L。
若空腹血糖水平在6.1至7.0mmol/L之间,提示存在空腹血糖受损(糖耐量下降),需进一步检查。
当空腹血糖水平达到或超过7.0mmol/L,可以考虑为糖尿病诊断标准之一。
2.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查:
不需要空腹,是另一种有效评估长期血糖控制情况的方法。
HbA1c水平应低于6.5%为正常,若超过6.5%,同样可作为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需要先进行空腹血糖测定,然后服用一定量的葡萄糖溶液,再分别在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后进行血糖测定。
空腹血糖正常,且2小时血糖水平低于7.8mmol/L为正常;若2小时血糖水平在7.8至11.1mmol/L之间,提示糖耐量异常;若2小时血糖水平达到或超过11.1mmol/L,为糖尿病诊断依据之一。
空腹血糖检查在糖尿病诊断中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可以通过糖化血红蛋白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来辅助诊断。糖尿病的诊断需要综合多项检查结果,建议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同时,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助于预防和管理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