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飞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对于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在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时,利妥昔单抗常与化疗联合使用,通常是在每个化疗周期中给药,通常6至8个周期。巩固治疗可能会持续更长时间,一般为每2个月一次,可能持续两年。
2.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在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治疗中,利妥昔单抗同样与化疗联合使用,通常也是每个化疗周期中给药,通常6个周期。后续的维护治疗视患者反应而定。
3.类风湿关节炎:在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中,利妥昔单抗通常是在初始治疗后每24周重复给药一次,具体间隔需根据患者的疾病活动度和临床反应调整。
4.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对于如多发性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利妥昔单抗的使用频率和维持时间需根据具体病例来决定。
不论用于何种疾病,利妥昔单抗的长期使用需要在医生的严密监控下进行。治疗过程中还需定期评估疗效及副作用,以便及时调整用药方案。长期使用该药物可能增加感染风险,因此应注意预防感染,并在出现任何异常症状时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