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海副主任医师
南京市第二医院 皮肤科
通常情况下,孕妇需要在第一次产检时接受梅毒和艾滋病毒的筛查。这一阶段通常发生在妊娠12周左右,目的是尽早发现是否存在感染,以便及时干预。在妊娠28~32周之间(也有部分医院在分娩前再次进行),会复查这两项指标。复查的目的是避免漏诊,尤其是考虑到部分孕妇可能在妊娠期间有新的感染风险。
(1)梅毒:梅毒是一种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未经治疗的梅毒感染会通过胎盘传播给胎儿,导致流产、死胎或先天梅毒等严重后果。早期发现和治疗可以有效防止母婴传播。(2)艾滋病毒: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扩散。如果孕妇感染了艾滋病毒,通过早期抗病毒药物治疗和选择适当的分娩方式(如剖宫产)可以显著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甚至将传播率降至1%以下。
(1)梅毒筛查:通过抽取静脉血进行血清学检测,主要包括非特异性试验(如RPR或TRUST)和特异性试验(如TPPA)。通常先用非特异性试验作初筛,若结果为阳性,再用特异性试验进行确认。(2)艾滋病毒筛查:目前广泛应用的是酶联免疫吸附实验法,通过检测血液中的HIV抗体初筛。如果初筛结果阳性,会进一步进行确证试验(如蛋白印迹法)。
(1)按时产检:孕妇应严格按照医生建议的时间表完成各项产检,并注意梅毒与艾滋病毒的复查。(2)保护隐私:梅毒和艾滋病毒检测属于高度隐私保护的医疗事项,医疗机构有义务依法保障患者隐私。(3)配合治疗:如果筛查结果显示感染,孕妇需要尽快接受规范化的治疗以降低对自身和胎儿的影响,例如使用青霉素治疗梅毒、接受抗病毒治疗控制HIV病毒载量。(4)预防新感染:孕期应避免高危行为,包括不安全性行为、与他人共享注射器等,降低感染新疾病的风险。怀孕期间的梅毒和艾滋病毒筛查是确保母婴健康的重要措施,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按时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