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妊娠高血压:该病症是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和子痫等。通常发生在怀孕20周以后。其临床表现为血压升高,伴或不伴蛋白尿及其他症状。妊娠高血压的患病率约为5%至10%。
2.妊娠糖尿病:这是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发病的糖代谢异常状态。大多数情况下,妊娠糖尿病在怀孕24至28周之间通过筛查检测发现。这一阶段的胰岛素抵抗增加是由于胎盘激素的影响所致。全球范围内,妊娠糖尿病的患病率在15%左右。
妊娠高血压和妊娠糖尿病都是影响母体和胎儿健康的重要因素,应在产前检查中密切监测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