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旭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普外科
1.烧伤深度可分为三度:I度(浅表)、II度(部分厚度)和III度(全层)。I度烧伤仅涉及皮肤的表层,表现为红肿和疼痛;II度烧伤则影响到真皮,出现水泡并伴随剧烈疼痛;III度烧伤穿透所有皮肤层,可能无痛但会导致皮肤变白或焦黑。
2.面积评估通常使用“九分法”或“手掌法”等方法。成人中,面部面积约占总体表面积的4.5%,而儿童则为8.5%。脸部烧伤占3%属于局部烧伤。
3.临床处理上,小于15%的面积烧伤通常被视作轻度,尤其在深度不超过II度时。这类烧伤一般可以在门诊处理。
脸部烧伤面积占3%如果未达到深度损伤,多属于轻度烧伤,但因面部精细解剖结构,仍需专业医疗人员评价和护理以避免疤痕形成或其他合并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