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涛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中医科
熬夜的核心判定标准并非单一的时间点,而是睡眠的规律性、时长与质量是否满足人体生理需求。睡眠时间长期偏离生物钟、睡眠不足或睡眠节律紊乱均可定义为熬夜,具体包括:入睡时间晚于生物钟设定的自然睡眠窗口、睡眠时长不足7小时、睡眠周期频繁中断或昼夜颠倒。
人体内源性生物钟(昼夜节律)受光照影响,通常在夜间21:00至23:00开始分泌褪黑素,诱导睡眠。若在凌晨0点后仍未入睡,褪黑素分泌高峰被抑制,导致入睡困难、睡眠结构碎片化。长期在凌晨2点后入睡,生物钟将发生后移,形成慢性昼夜节律紊乱,增加代谢综合征风险。
成年人每日推荐睡眠时长为7至9小时。若凌晨2点入睡,早晨7点起床,睡眠时长仅5小时,属于严重睡眠剥夺。即使总时长达到7小时,但若入睡时间固定为凌晨3点,仍属于睡眠时相延迟综合征,与正常生物钟存在2小时以上偏差,需通过调整作息纠正。
熬夜不仅指入睡时间,还包括睡眠连续性。若在凌晨1点入睡后频繁醒来(如每小时觉醒1次),或睡眠周期中深度睡眠占比低于20%,即使总时长达标,仍属于低质量睡眠。深度睡眠多出现在入睡后前3小时,晚睡会缩短这一阶段,导致早晨疲劳感持续。
长期在白天睡眠、夜间活动(如夜班工作)会导致皮质醇分泌节律异常,夜间皮质醇水平升高,抑制褪黑素释放,引发免疫细胞活性下降。研究显示,持续3年以上昼夜颠倒者,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40%,2型糖尿病风险升高30%。
青少年因生长发育需求,推荐睡眠时长为8至10小时,且生物钟天然偏晚(夜间23点后褪黑素才达峰值),但若凌晨1点后入睡,仍会干扰生长激素分泌(其高峰在夜间22点至凌晨2点)。老年人睡眠时间缩短(6至7小时),但若凌晨3点后入睡且白天频繁打盹,可能增加认知功能下降风险。
单次熬夜(如凌晨2点入睡、次日补觉)对健康影响较小,但若每周熬夜超过3次,且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会导致压力激素(如肾上腺素)持续升高,引发血压波动、记忆力减退及情绪障碍。长期熬夜者中,约60%出现慢性疲劳综合征,30%出现消化功能紊乱。
若必须熬夜,建议在次日中午12点前进行30分钟以内的小睡,或延长夜间睡眠至9小时,连续3天可使生物钟初步恢复。但若熬夜后出现持续头晕、心悸或白天过度嗜睡,提示可能存在心律失常或睡眠呼吸暂停,需就医评估。
睡眠是人体修复与免疫调节的核心过程,长期熬夜会扰乱内分泌、代谢与神经系统功能。建议将入睡时间调整至23:00前,并保持每日睡眠时长稳定在7至9小时。若因工作或学习无法避免晚睡,应通过固定起床时间(即使熬夜也坚持早晨7点起床)和午间小睡(不超过30分钟)减轻生物钟紊乱。出现持续性睡眠障碍或日间功能受损时,需及时进行多导睡眠监测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