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仁宏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放疗后的副作用主要包括局部皮肤反应、放射性炎症、疲劳乏力、消化系统症状以及骨髓抑制等。这些副作用的出现与放射线对正常组织的损伤密切相关,具体表现和应对措施如下:
放射线照射区域的皮肤可能出现红斑、干燥、脱屑,甚至水泡或溃疡。通常发生在治疗开始后2-3周,持续至结束后1-2周。处理方式包括: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避免摩擦和日晒;使用医生推荐的温和护肤品(如无酒精保湿霜);若出现水泡或破溃,需用无菌纱布覆盖并涂抹抗生素软膏,如莫匹罗星。
根据照射部位不同,可引发相应器官的炎症。例如,胸部放疗可能导致放射性肺炎,表现为干咳、气短,发生率约5%-15%;头颈部放疗可致口腔黏膜炎,出现疼痛、溃疡,影响进食。应对措施:放射性肺炎需遵医嘱使用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和吸氧;口腔黏膜炎可用含利多卡因的漱口水止痛,并配合营养支持。
约70%-80%的患者在放疗期间会出现持续性疲劳,程度与治疗剂量和部位相关。机制包括能量消耗增加、炎症因子释放及贫血等。建议:保证每日7-8小时睡眠,白天适当进行轻度活动(如散步15-20分钟);饮食中增加蛋白质(如鸡蛋、鱼肉)和复合碳水化合物(如燕麦、红薯)的摄入。
腹部或盆腔放疗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或便秘。例如,胃部放疗后恶心发生率约40%-60%,小肠放疗后腹泻可达30%-50%。处理:恶心可用止吐药(如昂丹司琼)于治疗前30分钟服用;腹泻需补充电解质(口服补液盐)和收敛剂(如蒙脱石散);便秘则增加膳食纤维(如蔬菜、全麦)和饮水量(每日1.5-2升)。
主要发生在骨盆、脊柱等大范围放疗时,表现为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发生率约10%-20%。白细胞低于3.0×10^9/L时需暂停治疗,并使用升白细胞药物(如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血小板低于50×10^9/L时需警惕出血风险,避免磕碰,必要时输注血小板。
少数患者在放疗结束后数月或数年出现迟发性损伤,如肺纤维化(发生率约5%)、肠狭窄或膀胱挛缩。这些不可逆变化需长期随访,通过影像学检查(如CT、MRI)监测,并针对症状采用对症治疗(如肺纤维化使用抗纤维化药物吡非尼酮)。
放疗副作用的管理需个体化,与治疗部位、剂量及患者基础状况密切相关。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常规和器官功能,发现异常及时沟通医生。注意:避免自行使用偏方或未经证实的保健品,以免干扰疗效或加重损伤。坚持完成放疗计划的同时,积极配合支持治疗,可最大程度减轻副作用对生活质量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