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孕早期(1-13周):此期间,孕妇的空腹血糖应保持在3.9-5.6mmol/L之间。这一阶段的血糖控制对于胎儿器官和组织的形成至关重要。
2.孕中期(14-27周):在这一阶段,空腹血糖标准值通常也为3.9-5.6mmol/L。随着胎盘激素水平的升高,可能会影响胰岛素的作用,因此需要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3.孕晚期(28周及以后):此时,空腹血糖仍应维持在3.9-5.6mmol/L。由于胎儿快速生长,对能量的需求增加,因此对母体血糖的管理尤为重要。
维持适当的血糖水平有助于降低妊娠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风险,同时促进胎儿健康发展。在孕期定期监测血糖水平,并遵循专业医疗建议,以确保母婴的安全与健康。